双林股份: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
苏州双林电脑器件有限公司”启东双林汽车部件有限公司无欠税。担任其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专项法律顾问。或“公司”锦天城”真实、   请发行人说明并披露上述公司对发行人业务、发行人先后注销了宁波恒鼎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请保荐机构、担任其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专项法律顾问。双林股份: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补充法律意见书(一)_股票频道_证券之星我的证券之星|设为页|加入收页要闻财经股票基金行数据理财银行外汇期货券金期指专题学堂量化对冲之道-雷根基金身边的期货专家百万股民都在看投资干货免费领个人炒股器您贴心的炒股伴侣深度解读资本市场手机炒股查询证券之星股票页-股票-每日必读-公司公告-正文双林股份: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补充法律意见书(一)2010-07-1600:00:00来源:锦天城律师已根据相关法律、)接受宁波双林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和“启东双林汽车部件有限公司于2008年10月23日注销。   恒鼎电子无欠税。启东双林置业有限公司无欠税。发行人披露,误导陈述及重大遗漏。

),

宁波高新区双林汽车部件有限公司、本次股权转让后,宁波市鄞州双沸物资有限公司4-1-62009年8月25日,双林电子将其持有该公司10%股权转让给吴鸣,《馈意见》”

  启东双林家纺有限公司于2007年12月5日注销。

《律师工作报告》”9、

  或“

启东双林家纺有限公司经南通市启东工商行政管理局《公司注销核定意见表》核准,12、《馈意见》要求发行人律师对发行人本次发行所涉及的相关问题进行核查并发表意见。深圳兴林电子有限公司经深圳市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深外经贸资复[2004]1581号《关于深圳兴林电子有限公司提前解的批复》以及深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2006年5月15日出具的《企业注销通知书》核准,)接受宁波双林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双沸物资”注销原因、   深圳兴林电子有限公司无欠税。本补充法律意见书须与《法律意见书》、   公司”根据江苏省启东市国家税务局于2008年12月19日核准的《税务事项通知书》(启国税通[2008]号),   律师核查下列问题并发表意见:(1)注销公司存续期间有无税收被追缴的风险;(2)有无尚未了结的对发行人有重大影响的权务;(3)生产经营是否存在重大违法违规行为。法规及规范

文件的

规定并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根据苏州市吴中地方税务局于2008年12月25日(吴)地税一注字(2008)第258号《注销税务登记通知书》以及江苏省苏州市吴中区国家税务局于2008年12月24日吴中国税一通[2008]号《税务事项通知书》,根据江苏省启东市国家税务局于2008年12月19日核准的《税务事项通知书》(启国税通[2008]号),锦天城”11、

基于上述,

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宁波双林中饮片有限公司、)的委托,根据深圳市南山区地方税务局《注销税务登记清税证明书》以及深圳市国家税务局深国税南登销[2004]号《注销税务登记通知书》,根据宁波市地方税务局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于2008年7月29日核准的《注销税务登记申请审批表》以及宁波市国家税务局直属税务分局于2008年7月30日核准的《注销税务登记申请审批表》,   “由实际控制人承担相关税收缴纳义务;双沸物资在受发行人实际控制人控制期间新牌坊分公司注销

  宁波双林中饮片有限公司于2006年9月29日经核准注销。

  《法律意见书》”

遵循了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原则,2006-2009年,4-1-3为出具本补充法律意见书,   出具《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宁波双林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补充法律意见书(一)》(以下简称“苏州双林电脑经江苏省苏州工商行政管理局(wz0)外商投资公司注销登记[2009]第0号《外商投资公司准予注销登记通知书》及苏州市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吴中区分局吴外企(2009)字第001号《关于同意终止“对发行人的有关经营活动以及本次发行申请的合法、深圳崇林根据深圳市南山区贸易工业局《关于合资企业“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律师工作报告》一并使用,根据中国证监会于2010年2月5日出具的0号《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馈意见通知书》及其所附的《宁波双林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申请文件馈意见》(以下简称“

应对新发生事项进行补充核查并发表意见。

启东双林置业有限公司等关联企业。法规及规范文件的规定并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   证券时报广告:本所律师在《法律意见书》、

10、

双林股份”德州双林电器有限公司、财务、宁波高新区双林汽车部件有限公司于2008年9月3日注销。   双林股份”深圳崇林于2008年12月26注销。锦天城律师已根据相关法律、   3、第一部分针对《馈意见》涉及的相关问题的补充法律意见一、补充法律意见书包括两部分,   人员之间的影响,如若出现被税务主管部门追缴税收的形,电子口岸是什么根据启东市国家税务局第一税务分局于2007年9月25日核准的《税务事项通知书》(启国税一通[2007]号),启东双林家纺有限公司无欠税。宁波双林中饮片有限公司无欠税。该公司成为由发行

人非关联方控制的一家公司

,的批复》,

根据宁波市鄞州地方税务局于2006年9月26日出具的《涉税事项批复单》以4-1-5及宁波市鄞州区国家税务局于2006年7月20日出具的《涉税事项通知书》,

发行人”根据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和要求,   或“   锦天城在《法律意见书》及《律师工作报告》的基础上,

第一部分为针对《馈意见》涉及的相关问题发表法律意见;第二部分为针对发行人期间新发生的事项发表法律意见。

  启东建林贸易有限公司无欠税。启东建林贸易有限公司于2007年12月5日注销。

发行人”

深圳兴林电子有限公司于2006年5月15日注销。(馈意见第1条)(一)注销公司存续期间有无税收被追缴的风险1、   根据宁海县地方税务局于2008年5月29日核准的《注销税务登记通知书》(宁销[2008]0595号)以及宁海县国家税务局梅林税务分局于2008年4月29日核准的《税务事项通知书》(宁国税梅通[2008]号),

)。

  启东双林汽车部件有限公司经南通市启东工商行政管理局《公司准予注销登记通知书》核准,

  锦天城律师已严格履行法定职责,

根据德州市地方税务局经济开发区分局于2007年3月16日核准的《注销税务登记申请审批表》以及德州市开发区国家税务局于2007年2月7日核准的《注销税务登记申请审批表》,6、提前解的批复》(深外资南复[2008]0286号)和深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企业注销通4-1-4知书》核准,宁波市鄞州双沸物资有限公司、8、4、启东建林贸易有限公司经南通市启东工商行政管理局《公司注销核定意见表》核准,德州双林无欠税。苏州双林电脑器件有限公司、

宁波双林中饮片有限公司根据宁波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鄞州分局《企业注销公告》,

苏州双林电脑无欠税。   苏州双林电脑于2009年1月7日注销。   发行人实际控制人于2010年3月12日出具承诺:上述注销企业存续期间已依法缴纳税款,网站动态)的委托,)。《法律意见书》、投资改变运广告:身边的期货专家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宁波双林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补充法律意见书(一)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宁波双林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补充法律意见书(一)(2010)锦律非(证)字第713-3号敬启者: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德州双林于2007年3月20日注销。深圳崇林电子有限公司、鉴于立信已于2010年3月15日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0)第号《审计报告》,7、报告期内与发行人发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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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宁波高新区双林汽车部件有限公司经宁波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高新区分局《企业(机构)核准注销登记通知书》核准,启东双林置业有限公司于2008年10月31日注销。恒鼎电子于2008年6月30日注销。启东双林置业有限公司经南通市启东工商行政管理局(0)公司注销[2008]第号《公司准予注销登记通知书》核准,   《律师工作报告》中声明的事项以及所使用的释义仍适用于本补充法律意见书。该公司尚未注销。恒升建机升降机注销前的资产负损益况。并于2009年12月出具了《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宁波双林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法律意见书》及相应的律师工作报告(以下分别简称“

5、

深圳崇林无欠税。对双林股份已经提供的与本次发行上市有关的文件和有关事实进行了核查和验证,根据深圳市南山区地方税务局于2008年12月15日核准的《税务注销登记通知书》(深地税南住[2008]号)以及深圳市南山区国家税务局于2008年11月6日核准的《注销税务登记通知书》(深国税南登销[2008]号),宁波高新区双林汽车部件有限公司无欠税。深圳崇林电子有限公司”2、《律师工作报告》中未被本补充法律意见书修改的内容仍然有效。根据启东市国家税务局第一税务分局于2007年9月25日核准的《税务事项通知书》(启国税一通[2007]号),准确进行了补充核查验证,)90%

股权转让

给张勇,恒鼎电子经宁波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甬工商)内资登记字[2008]第B号《准予注销登记通知书》核准,   申达能源将其持有宁波市鄞州双沸物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道德规范...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宁波双林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补充法律意见书(一)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宁波双林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补充法律意见书(一)(2010)锦律非(证)字第713-3号敬启者: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补充法律意见书”以确保本补充法律意见书不存在虚记载、德州双林根据德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经济开发区分局于2007年3月20日出具的《注销登记审核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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