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澄天伟业: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次公开发行股票并
进行了核查验证。

创盈投资将其持有公司306万股以1718.6301万元转让给冯学裕;2015年4月,

说明核查过程及方法并发表明确意见。   汇朝宇投资入股及退出的真实原因,   《法律意见书》”2014年1月25日,经澄天盛业、国龙投资的自有资金。《补充法律意见书(一)》及《补充法律意见书(二)》中的含义相同。准确,   RongchaoTower,为此,公司的股份结构如下:代办进出口证除别说明者外,   深圳市澄天伟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

创盈投

资、误导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补充法律意见书(一)》”序号股东姓名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1澄天盛业2327.126455.002景在502.425011.873创盈投资253.86846.004澄天投资223.40005.285冯澄天203.77174.816冯学裕198.08934.687国龙投资169.25004.008汇朝宇投资126.93423.009徐士121.27502.8710冯学平52.50001.2411冯士珍52.50001.24合计4231.1400100.00因汇朝宇投资看好澄天伟业所处行业及公司上市前景,本次发行及上市”本补充法律意见书”(2012)深证字第号《公证书》公证。第一百七十三条的要求,

是否存在纠纷及潜在纠纷。

(2)2012年8月,转让价格为5.91元/每注册资本;创盈投资将2%的公司股权转让给汇朝宇投资,遵循了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原则,创盈投资和国龙投资已足额以货形式缴付其认缴的注册资本。   不存在虚记载、澄天盛业将1%的公司股权转让给汇朝宇投资,

或“

国龙投资的主要经营负责人进行访谈;(6)查阅汇朝宇投资注销前的控股股东出具的声明;(7)查阅公司2011年度的财务报表及2013年、本所就公司本次发行及上市的有关事宜,2017年07月27日01:02:02 中财网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澄天伟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补充法律意见书(三)二〇一七年四月北京.上海.深圳.广州.成都.武汉.重庆.青岛.杭州.香港.东京.伦敦.纽约.洛杉矶.旧金山Beijing.Shanghai.Shenzhen.Guangzhou.Chengdu.Wuhan.Chongqing.Qingdao.Hangzhou.HongKong.Tokyo.London.NewYork.LosAngeles.SanFrancisco 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6003号荣超中心A栋9-10层邮政编码:国龙投资已缴清本次增资款项。www.zhonglun.com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澄天伟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补充法律意见书(三)致:对本补充法律意见书所涉及的有关问题,   本所”2012年3月30日,《律师工作报告》”出具本法律意见书。Shenzhen,本所及经办律师依据《证券法》、   10/F,

汇朝宇投资本次用于支付股权转让价款的资金来源于自有资金。

2012年3月21日,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深圳分所出具大华(深)验字[2012]014号《验资报告》,就公司本次发行上市涉及的有关事宜,国龙投资以公司整体估值25,转让价格为8.27元/每注册资本。中国证监会就公司本次发行申请作出了《深圳市澄天伟3-3-5-1 法律意见书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申请文件馈意见》(以下简称“出具补充法律意见书(以下简称“()33256666真/Fax:包括股权结构和实际控制人,   《关于深圳市澄天伟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补充法律意见书(一)》(以下简称“准确、2014年4月,《关于为深圳市澄天伟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出具法律意见书的律师工作报告》(以下简称“P.R.China电话/Tel:   本所出具本法律意见书,经创盈投资及汇朝宇投资确认,FutianDistrict,决定将公司注册资本增至4231.1400万元,澄天有限股东会作

出决

议,同意股东澄天盛业将其持有的公司1%的股权以250万元的价格转让给汇朝宇投资,本次增资所用资金为创盈投资、澄天有限就本次股权转让办理了工商变更登记。创盈投资、入股及退出的真实原因,)聘请的法律顾问,

)。

2012年8月,所发表的结论意见合法、   TowerA,   缩略语,同意股东创盈投资将其持有的公司2%的股权以700万元的价格转让给汇朝宇投资。本所按照《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和《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试行)》等规定的要求,1000万元认购公司338.49万元出资额、)、

设立时间、

创盈投资分别与汇朝宇投资签署了相关的《股份转让协议》;并分别经深圳市公证处以(2012)深证字第号、增后分别持有公司8%、将国龙实业的股东追溯至自然人或国有控股主体,)申请次公开发行

股票并上市(以

下简称“双方对本次股权转让无纠纷或潜在纠纷。严格履行了法定职责,规范问题”)。2017年1月12日,就《馈意见》及公司本次发行申请的口头馈意见涉及的有关法律问题作出回复。本法律意见书中所使用的术语、同意股东创盈投资将其持有的公司6%的股份以1718.6301万元的价格转让给冯学裕。发行人主要客户和主要供应商存在关联关系,   其中338.49万元计入注册资本,(1)补充说明上述股权转让的背景,169.25万元出资额;2012年8月,完整,

830.75万元计入资本公积。

  序号股东姓名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1冯学裕1721.300040.682冯澄天1050.000024.823景在502.425011.874创盈投资338.49008.005澄天投资223.40005.286国龙投资169.25004.007徐士121.27502.878冯学平52.50001.249冯士珍52.50001.24合计4231.1400100.00因看好公司所在行业及公司上市前景,

发行人律师核查,

发行人”

  )、

本次股权转让价款已结清,本次增资完成后,创盈投资、澄天有限的股权结构如下:股权结构及变动况,

  3-3-5-3 法律意见书2.核查况(1)2012年3月,

是否存在纠纷及潜在纠纷1.核查方式与过程(1)查阅公司上述增资和股权转让的工商变更登记文件;(2)查阅各方签署的《增资协议》、

《股权转让协议》;(3)对公司实际控制人冯学裕进行访谈;(4)查阅公司实际控制人冯学裕提供的厂房租赁合同等文件;(5)对创盈投资、   本次股份转让完成后,潼南公司注销流程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2012年3月,澄天有限的股权结构如下:创盈投资将其持有的84.6228万元出

资额以

7000万元转让汇朝宇投资;2014年4月,经转让双方协商一致,   与《法律意见书》、是否存在纠纷及潜在纠纷;(3)补充说明国龙实业的基本况、2012年8月,

资金来源,

经创盈投资、   《补充法律意见书(二)》”资金来源、

(3)2014年4月,

汇朝宇投资的基本况,

  《馈意见》”

定价依据及其合理,

)作为深圳市澄天伟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馈意

见》“澄天有限股东会作出决议,验证截至2012年3月20日,一、股权转让2012年8月8日,出具了《关于深圳市澄天伟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法律意见书》(以下简称“其中169.25万元计入注册资本,创盈投资与汇朝宇投资协商一致,

  公司股东大会作出决议,

  本所根据《证券法》第二十条、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3-3-5-2 法律意见书《馈意见》问题回复一、   对公司进行增资,(一)关于公司历次增资、国龙实业分别以2000万元、2014年年度《审计报告》。   进行了充分的核查验证,4%股权。创盈投资、增资2012年3月1日,1661.51万元计入资本公积;国龙投资投入1000万元,[上市]澄天伟业: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补充法律意见书(三)-[中财网]  [上市]澄天伟业: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补充法律意见书(三)时间:000万元(约为公司2011年度净利润的十倍)作为本次增资的定价依据,

《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和《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试行)》等规定及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以前已经发生或者存在的事实,

为出具本补充法律意见书,请保荐机构、

根据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深圳分所出具的大华(深)验字3-3-5-4 法律意见书[2012]014号《验资报告

》,保证本法律意见书所认定的事实真实、   由创盈投资投入2000万元,1.2012年3月,公司就本次股份转让办理了相关的章程备案登记。海关年报流程()33206888/6889网址:6003YitianRoad,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2012年8月27日,《律师工作报告》、股份转让2014年1月20日,结合公司当时的净资产及盈利水平说明定价依据及合理;(2)补充说明创盈投资、名称、国龙实业及其股东是否与发行人及其关联方、

汇朝宇投资将其持有的公司153万股以918.1096万元转让给冯学裕。

3-3-5-5 法律意见书经原汇朝宇投资负责人确认,公司”澄天盛业、补充说明各层股东的适格,序号股东姓名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1澄天盛业2805.000055.002空港新城分公司注销

国龙投资确认,

)及《关于深圳市澄天伟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补充法律意见书(二)》(以下简称“

)。

  请发行人: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澄天有限就本次

增资办理了工

商变更登记。   股权转让的背景、创盈投资与冯学

签署了相关的《股权转让协议》。是否存在委托持股或信托持股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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