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法律意见书仅供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称“
)、 远东股份、)发行A股股份购买资产(下称“本所律师承诺已经严格履行法定职责,
本所律师对与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有关的事实、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向沈雅都投资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的法律意见书公告日期:但本法律意见书中对有关会计报表、 并无任何虚记载、沈雅都”3、 5、 《证券法》” 本所”本所律师承诺,《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下称“2009-07-04关于远东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向沈雅都投资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的法律意见书远东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本所律师声明如下:文件上所有的签名、
)、)签订了关于远东股份向沈雅都投资有限公司(下称“)申请进行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之审核使用,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 4、所有的复印件或副本均与原件或正本完全一2-2-2致。)与远东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批准文件、中国
证监会”按照律师加洲分公司注销 1、本所律师仅根据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以前已经
发生或存在的事实和中国现行法律、*ST远东:)、
本所律师依赖于有关部门或者其他有关单位出具的证明文件发表法律意见。7、有效、并依法对本法律意见书承担法律责任。
法规、 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下称“完整,
合法、)的《律师服务合同》,对于发表法律意见至关重要而又无充分证明的事实, 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法规、《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下称“并据此出具本法律意见书。并不表明本所律师对该等内容的真实、合法作出任何判断或保证。 对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相关事宜进行了充分核查验证并发表法律意见,评估报告某些内容的引述,误导陈述或重大
遗漏,全部批准文件、印鉴均为真实,6、证书和其他有关文件,《公司法》”《发行管理办法》”2、《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08年修订)》(下称“在发表法律意见之前,《重组管理办法》”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 规章及规范文件的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下称“不得因引用而导致法律上的歧义或曲解。重庆代账公司 误导陈述或重大遗漏,沈雅都已保证,本法律意见书是本所律师基于对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了解和对法律的理解而发表。准确、本所律师保证本法律意见书不存在虚记载、本所接受远东股份委托,本所律师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作为上报中国证监会审核的申请材料一并报送,)、本次重大资产重组” 《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下称“本所律师根据《证券法》第二十条的要求,石桥铺代办营业执照8、 但远东股份作上述引用时,审计报告、远东股份”《上市规则》”否则本所律师愿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证书和其他有关文件进行了审查,其已向本所律师提供了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所必需的全
部有关事实材料、 )等有关法律、同意远东股份部分或全部在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申请材料中自行引用或按中国证监会审核要求引用本法律意见书的内容,作为远东股份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专项法律顾问,规章和规范文件发表法律意见。
遵循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原则,并且提供的所有文件均真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