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禾实业(002597)次公开发行股票补充法律意见书(一)-新股公
  进行了充分的核查验证,

来县化肥厂在市场调研的过程中认为甲醛产品市场前景看好,滁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决其偿还本息共计12,2001年9月6日,发行人”

《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和《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等规定及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日以前已经发生或者存在的事实,

  1、金禾

股份

”)担任金禾股份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聘专项法律顾问。受滁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委托,)、   关于历史沿革的相关问题  (一)关于来安县化肥厂历史沿革及来安县化肥厂多年连续亏损、其他相关遗留问题由来  县经贸委负责组织协调处理。   无继续进行生产经营的可能,已无资产可供执行,来县化肥厂聘请中介机构对该甲醛生产线进行评估。659.38元。   中国证监会”

由于投资过大,

2002年8月19日,

538万元建设4万吨尿素项目,   根据滁州南天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来县化肥厂清产核资的报告》(南会事财字  (2002)39号,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     (1)访谈笔录(关于戴世林

等与来县化肥厂共同出资皖东金瑞化工有限责任公司的原因);  (2)戴世林等30名自然人在来县化肥厂任职的证明文件(当时的

任职文件、审计基准日为2002年7月20日),  (4)经核,  为出具本补充法律意见书,

并出具补充法律意见书。

根据来县经贸委《关于同意来县化肥厂办理注销登记的批复》及《证明》,金禾实业(002597)次公开发行股票补充法律意见书(一)-新股公告-中金在线页|财经|股票|数据|基金|金|外汇|期货|现货|期指|港股|理财|收|保险|银行|券|汽车|地产||路演|博客|微信|论坛|圈子||商城页>>新股>>新股公告>>正文金禾实业(002597)次公开发行股票补充法律意见书(一)手机免费访问 www.cnfol.com 2011年06月20日23:34 交易所   安徽承义律师事务所  关于安徽金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补充法律意见书  承义证字[2010]第92-4号致:工商登记资料及映当时任职况的人事档案,券集资款及地方财政借款;1990年-1998年期间的该项目后续建设及运营资金亦来源于银行,  一、来县化肥厂建设4万吨尿素项目的方案、   法定代表人为胡志刚,查验方式及查验所涉及的文件资料  对上述问题,以下简称“严格履

行了法

定职责,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或“   

《证券法

》”设备共同出资建设甲醛生产线再设立新公司运营该生产线。)的委托,  2002年5-7月间,戴世林等30名自然人股东的出  5-1-2-3  资额及在来县化肥厂的任职况如下表所示:2001年9月3日,

  本所及经办律师依据《证券法》、

  访谈了戴世林等出资职工。系全民

所有制企业;于1989年8月7日至来县工商行政管理局正式建档并换领法人资格执  5-1-2-2  照(注

册号为-X),对发行人的相关事宜进行了核,

来县化肥厂的历史沿革如下:

注册资

金为862万元,  (2)经核,   927.19万元。完整,保证本补充法律意见所认定的事实真实、

本律师阅了来县化肥厂的历史设立档案、

注册资金变更为6,约渝北区分公司注销 依据中国证监会《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馈意见通知书--安徽金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发申请文件馈意见》(号)的要求,工资表);  (3)来县化肥厂1973年-1979年的有关原始档案及1989年在工商部门建档后历次变更的登记资料,出  5-1-2-1  具如下补充法律意见书。

本次验及经查验形成的文件资料如下:

负沉重,安徽银桥(国际)拍卖有限责任公司依法整体对来  县化肥厂的资产进行了拍卖。

905.12元。

本律师了解到来县化肥厂与职工2001年9月设立金瑞投资的背景及原因如下:准确,经戴世林等30名职工与来县化肥厂协商,本律师谨作如下声明:

由来县工业局主管、

自投产后即连年亏损。  1989年9月,“负过重,  本律师现基于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     1992年7月29日,资金投入来县化肥厂由其建设并经营甲醛项目生产线存在重大投资风险,项目来源为银行、但职工顾虑来县化肥厂经营困难,来县经贸委同意企业办理注销登记手续,)《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2

002年

8月6日,   安徽金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徽承义律师事

务所(以

下简称“

经安徽省计委计工字(89)547号文批准,

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的精,为盘活闲置资产,     鉴于来县化肥厂资产已被整体拍卖,准确、227,)接受安徽金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723  万元;上述增资业经来县审计事务所来审事字(92)第67号《验资报告书》予以验证。

  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来县化肥厂批准成立于1974年初,来县化肥厂4万吨尿素项目建成,  2、来县化肥厂因借款逾期不能归还被中国建设银行滁州分行来建分理处及中国信达资产管理公司合肥办事处诉至滁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化肥厂累计亏损达101,出资,

来县化肥厂利用部分闲置厂房、

056.67  元,来县化肥厂及其内部职工戴世林等30名自然人签订《关于用双方投资的生产线申请设立的协议》,住所为来县东门。查验内容及结果  (1)经核,不存在虚记载、误导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序号股东姓名出资额(万元)在来安县化肥厂的任职况  1戴世林28.45副厂长  2姜维15.90总工程师  3董家钦11.75工会主席  4金克仙10.85职工  5缪金国10.55副科长  6夏少亮10.35职工  7李振8.70机修间副主任  8高百平8.60合成间工艺副主任  9吴雪峰8.50尿素间主任  10方泉8.45副厂长  11周业元8.25厂长助理  12赵文惠8.25职工  13夏家信7.85电仪间副主任  14孙涛7.40办公室副主任  15袁金林7.40财务科长  16赵家如7.10质检科长  17金一虎6.85设备科副科长  18其龙6.60销售副厂长  19李长平6.50职工  20袁峰6.45职工  21陈富伦5.85脱碳间副主任  22胡居仁5.00煤碳科科长  23刘义平5.00电仪间主任  24旭光5.00职工  25汪世祥5.00职工  26王从春4.90职工  27王永成4.00食堂司务长  28陈培萍3.85职工  29吴松云3.40职工  30陈跃3.25职工  (3)经过对设立时来县化肥厂主要自然人股东的访谈,

来县化肥厂办理了工商注销登记手续。

因此,

指派鲍金桥、

公司”故拟向职工集资。   背负着沉重务的况下于2001年9月与化肥厂主要领导共同出资皖东金瑞化工有限责任公司的原因的问题。《公司法》”   律师”所发表的结论意见法、设立皖东金瑞化工有限责任公司(2009年11月更名为安徽金瑞化工投资有限公司,799,来县化肥厂开始投资3,来县盛达会计师事务所出具评估报告,寻找自救的道路,确认该生产线的评估净值为2,本律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拟投资新建甲醛项目生产线,《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和《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的相关规定,)等有关法律、)时,   汪心慧

律师(以下简

称“  2001年初,但鉴于来县化肥厂当时已经连年亏损并背负沉重  5-1-2-4  的务,

金瑞投资”

  企业资金匮乏。集资券发行申请及相关批复文件);  (4)《关于用双方投资的生产线申请设立的协议》;  (5)《评估报告》(来盛会字[2001]76号);  (6)皖东金瑞化工有限责任公司设立时的工商登记资料。033,加上技术及管理均达不到要求,

  戴世林等30名职工同意投入资金用于新建甲醛项目生产线,

  由  30名职工现金出资购置新设备,遵循了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原则,该生产线建设完毕后,本所”   于1975年3月建成投产,所有者权益为-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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