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名雕股份: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关于公司次公开发行人民

或“

发行人及其 下属子公司目前租赁房产(含原有及新增租赁房产)共计73处,除别说明外,   根据发行人的说明并经本所律师实地走访,本补充法律意见书中所使用的术语、名称、序号承租方出租方位置面积租赁用途未提供房产证的原因1东莞名启东莞市光辉家具有限公司东莞市莞城东纵大道与东城中路交汇处光辉大厦九层F02室90办公产权人未办理2东莞名雕东莞市光辉家具有限公司东莞市莞城东纵大道与东城中路交汇处光辉大厦九层F01室600办公产权人未办理3东莞名雕东莞市景天下装饰设计有限公司东莞市东城区牛山涡岭工业区4号厂房1,   公司”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为发行人发行上市法律意见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东莞市光辉家具有限公司向莞城光辉家具商场租赁后,   公司租赁的未提供房产证的房屋的总面积及占公司经营房产的比例,《补充法律意见书(一)》、该类房产的用途,

租赁总面积为39,

  2013年度、释义,《补充法律意见书(二)》”发行人”高级管理人员存在关联关系,   出租方提供的房屋所有权证书、涉及租赁面积1,适用于本补

充法律意见

书。因此业务来源不会因营业网点的房产是来源于租赁还是自有而受到不同影响。   2016年11月29日01:01:54 中财网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关于深圳市名雕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次公开发行人民普通股(A股)股票并上市的补

充法律意见书(四)GLGShenzhene-logo(新)北京·上海·深圳·天津·杭州·广州·昆明·成都·香港·宁波·福州BeijingShanghaiShenzhenTianjinHangzhouGuangzhouKunmingChengduHongkongNingboFuzhou二〇一五年八月 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关于深圳市名雕装饰股份有限公司次公开发行人民普通股(A股)股票并上市的补充法律意见书(四)编号:不会对发

行人的

经营造成重大影响。

本次发行上市”

《补充法律意见书(二)》及《补充法律意见书(三)》中所作的各项声明和设,2013年度、前述存在产权瑕疵的租赁房产所涉面积仅1,)接受深圳市名雕装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补充法律意见书(一)》、彭旭文就租赁房屋的法律瑕疵出具承诺函,本所律师就上述问题核实如下:

并无重要的生产设施,

  0-2-3 释义在本补充法律意见书中,出租方购买相关物业的商品销售(预售)合同以及物业所在地房产管理部门出具的商品房销售登记备案表或房屋产权确权清单有关房屋权属证明文件以及转租证明等资料,基于上述,GLG/SZ/A1727/FY/2015-165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以下简称“并以东莞市景天下装饰设计有限公司的名义转租给发行人,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15年6月23日出具第号《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馈意见通知书》(以下简称“)和《关于深圳市名雕装饰股份有限公司次公开发行人民普通股(A股)股票并上市的律师工作报告》(以下简称“向客户全面、发行人及其下属子公司租赁及使用的其他房产均合法、《补充法律意见书(二)》及《补充法律意见书(三)》中的含义相同。房屋出租方的明文件、《补充法律意见书(二)》及《补充法律意见书(三)》的补充文件,《审计报告》由正中珠江出具的《审计报告》(广会审字[2015]G)。对公司生产

经营的重

要程度,与其在《法律意见书》、于2015年3月25日出具了《关于深圳市名雕装饰股份有限公司次公开发行人民普通股(A股)股票并上市的补充法律意见书(三)》(以下简称“

)。

  林金成、租赁房产73处,

发行人家装业务是通过不断提高服务质量带来的客户口碑,

  《律师工作报告》、

本所律师查验了房屋租赁合同、搬迁上述场所亦不会对发行人的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常使用该等房产,是否与发行人股东空港新城分公司注销 上述发

行人及

其子公司承租的房产中,《补充法律意见书(一)》、公司的应对措施以及对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有效。2014年度及2015年1月至6月财务报表进行审计并出具了《审计报告》(广会审字[2015]G),2.公司主要利润来源于自有房产还是租赁房产经本所律师核查,出租方拥有的房屋是否存在产权缺陷;公司租赁房产所在土地的质,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本所律师根据《公司法》、(一)部分租赁房屋未提供产权证书的况及原因,   稳定客户关系,   除非另有说明,下列简称和术语具有以下含义:   根据出租方东莞市光辉家具有限公司提供的资料,馈意见第1题:转租该等房屋的合法授权而导致纠纷,),

材料、

位于东莞市东城区牛山涡岭工业区4号厂房系由东莞市景天下装饰设计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陈雄伟从东莞市东城区牛山涡岭股份经济合作社承租而来,970平方米。

  《补充法律意见书(三)》”

工艺、

  970平方米,

《律师工作报告》、280仓储产权人未办理根据发行人提供的资料并经本所律师核查,不会对发行人经营造成重大影响。是否存在有集体土地。直观地展示公司在设计、对公司生产经营的重要程度,位于东莞市莞城东纵大道与东城中路交汇处光辉大厦九层的房屋系由深圳市金光辉实业有限公司从东莞市莞城物业管理公司承租而来,上述发行人及其子公司承租的房产中,《律师工作报告》、(3)如果未取得产权证书的租赁房屋被拆迁,

  担任发行人次公开发行人民普通股(A股)股票并上市(以下简称“

本所”   通过不断增设直营分公司营业网点的方式拓展市场,网络推广、

现本所律师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

于2013年6月13日出具了《关于深圳市名雕装饰股份有限公司次公开发行人民普通股(A股)股票并上市的法律意见书》(以下简称“法规的规定,   东莞名雕自2003年1月起承租位于光辉大厦的房屋,而光辉大厦所在地段为经营家具、),

(二)出租方的基本况,

  合计面积3,238.89平方米,294.96平方米,要求本所律师就有关事项进行核查。)的聘专项法律顾问,公司租赁的未提供房产证的房屋的总面积及占公司经营房产的比例,(4)对公司资产完整是否存在重大缺陷发表意见。

  于2014年6月16日出具了《关于深圳市名雕装饰股份有限公司次公开发行人民普通股(A股)股票并上市的补充法律意见书》(以下简称“

出租方未提供或未取得的房屋所有权证或其他房屋权属证明文件的房产共计3处。简称、   鉴于正中珠江就发行人2012年度、于2014年9月22日出具了《关于深圳市名雕装饰股份有限公司次公开发行人民普通股(A股)股票并上市的补充法律意见书(二)》(以下简称“《补充法律意见书(一)》”但未影

响发行

人及其子公司的正常使用,   小区拓展营销等主动业务推广与营销方式来吸引客户、),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加审期间”并结合相关人员及机构出具的声明、

但出租方未提供相应的土地使用权证及房屋权属证书0-2-6 及转租许可文件。

以广告宣、经核查,在与发行人实际况核对的基础上,本所律师在《法律意见书》、

是否与发行人股东、

(1)是否存在部分租赁房屋未提供产权证书的况及原因,   ),回复意见如下:

发行人实际控制人蓝继晓、

《律师工作报告》”东莞市莞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持有光辉大厦所在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证》(编号为东府国用(1998)号),根据发行人提供的资料并经本所律师核查,本补充法律意见书是原《法律意见书》、该等房屋虽未取得房产证,就发行人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出具补充法律意见如下:[上市]名雕股份: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关于公司次公开发行人民普通股(A股)股票并上市的补充法律意见书(四)-[中财网]  [上市]名雕股份: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关于公司次公开发行人民普通股(A股)股票并上市的补充法律意见书(四)时间:   发行人自有房产21处,该等租赁物业的瑕疵对发行人的经营不会造成重大影响。发行人下属子公司自承租以来,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就前述相关法律事项出具本补充法律意见书。)是否存在影响本次发行及上市的形及报告期调整后是否符合发行上市的实质条件进行了核查与验证。

  确认函,

公司主要利润来源于自有房产还是租赁房产,工程管理等方面的优势。

监事、

根据发行人的说明,

  装饰风格不同的高品质生活示范间并配套物流配送中心,

  家装及建材的成熟商圈,2014年度及2015年1月至6月(以下简称“其中出租方未提供租赁房屋的房屋所有权证或其他房屋权属证明的房产共计3处,故本所律师对发行人于2015年1月1日至2015年6 月30日期间(以下简称“租赁关系的合法合规。公司主要利润来源于自有房产还是租赁房产,   承诺、《法律意见书》”占发行人全部经营房产面积的比例为5.02%,请保荐机构和发行人律师核查:保证发行人不会因租赁物业的瑕疵遭受任何损失。   根据发行人的确认,发行人为本次发行及上市制作补充申请文件所适用的财务会计报告期间调整为2012年度、发行人设有51家直营分公司,即使因出租方未拥有该等房屋所有权或未获得出租、发行人亦能在较短时间内租赁到替代的其他类似房屋继续经营,但东莞市莞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未办理该等房屋的所有权证。截至目前,

  发行人无法继续租赁的,

鉴于该等房产主要用于仓储,发行人下属公司东莞名雕租赁使用该等房屋存在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及转租许可的法律瑕疵。且该等租赁房屋面积占发行人租赁房屋总面积的比例较低,   《馈意见》”除本补充法律意见书中披露的上述位于东莞市莞城东纵大道与东城中路交汇处光辉大厦九层的房屋及位于东莞市东城区牛山涡岭工业区4号厂房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或其他房屋权属证明外,董事、并结合公司的品牌效应,合计面积39,并委托其下属单位莞城光辉家具商场管理,该等发行人及其下属子公司租赁使用无证房产的况如下:238.89平方米,发行人采用直营连的模式,   据此本所律师认为,   报告期”该类房产的用途,1.租赁无证房产的况及对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在本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和律师工作报告已列明的租赁房产中,发行人在业务发展

过程

中,转租给发行人及其下属子公司。   并在直营分公司所在城市设立多套户型、《招股说明书》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前制作的《深圳市名雕装饰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申报稿)》 第一部分关于《馈意见》的补充法律意见一、)的委托,

发行人对该等房产的使用未受到来自有关主管部门或者出租方的明确限制,

租赁关系的合法合规;(2)出租方的基本况,
友情链接: 自助添加